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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需满足五点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验收 时间:2023-04-28 浏览次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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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扑救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所有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扑救面,且设消防扑救面时需满足以下五点要求。

     1.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无论是建筑物底部留一长边或1/4周边长度,其目的都是为了使登高消防车能够展开工作。根据登高消防车功能实验证明,高度在5米,进深在4米以上的附属建筑,会影响扑救作业,因此,必须对附属建筑的高度、进深加以限制。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出口,主要考虑人员从楼梯间进入,尽快到达火层,抢救被困人员,并进行火灾扑救。

     2.高层建筑的扑救面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距离。高层民用建筑之间及高层民用建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除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外,还要考虑消防车转弯半径及登高消防车的操作要求。

     3.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米,且进深不应大于4米;

     5.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功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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