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内电气照明设备的火灾危险性,按功能和用途有以下特点:
(1)安装在商场顶、柱、墙上的照明、装饰灯,多采用带状方式或分组安装的荧光灯具,有些商场采用满天星式深罩灯。这些灯具都采用埋入式安装在吊顶里面,数量比较大,且荧光灯的镇流器易发热起火,深罩灯如采用功率较大的白炽灯,也易烤着附近的可燃物。
(2)安装在商品橱窗和柜台内的照明灯具,除了荧光灯外,还有各种射灯:射灯除采用冷光源的以外,其他光源的射灯,表面温度都较高,足以将可燃物烤着。
(3)商场内和商品橱窗里除了大量安装广告霓虹灯和灯箱外,有的还安装了操纵活动广告的电动机,霓虹灯的变压器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
(4)在节假日,商场内外还要临时安装各种彩灯,增添节日气氛。
(5)商场经营照明器材和家用电器的柜台,为了测试的需要,还装设有临时的电源插座,没有空调系统的商场,在夏季还大量使用电风扇降温等。以上各种电气、照明设备,品种数量之多和线路错综复杂程度,都是其他公共建筑难以比拟的,加上每天营业时间长,如若设计、安装、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6)其他致灾因素也很多,如有的商场为了方便用户,还附设有服装加工部,家用电器维修部,钟表、眼镜、照相机等修理部,这些部位常常需要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加热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