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安消防_成都消防手续办理,审批报建:180-8018-1848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巨龙安消防总结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消防违法行为

作者:成都消防审批 时间:2020-08-19 浏览次数:209

分享到:

生活中常见消防违法行为: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4)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5)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6)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8)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9)建设单位未依法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

(10)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180-8018-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