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申报消防施工资质,消防施工资质申报应向省级的住建厅申报,受理后材料提交给消防局(消防总队)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住建厅审批资质。消防施工资质原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级别,现取消三级,只有一级、二级。你的情况现在只能申报二级,如果申报成功后,就为暂时二级,一年后转为二级。
消防施工资质承接工程范围:
1、取得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的施工工程,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涂料的施工、泡沫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工程得施工;
2、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3、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申报材料:
1、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10、 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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