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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急照明灯具的清洁维护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报建 时间:2020-11-08 浏览次数: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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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照明灯具的清洁维护要求:

(1)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规定要求。

(3)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低于5.0lx。

(4)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其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2、应急照明灯具清洁维护方法:

(1)外观检查和清洁。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

(3)使用的应急灯具,不得让水进入灯体,如有水应及时清除。清除时必须切断电源。

(4)定期对应急灯具进行测试,接通测试按钮,看是否能应急点亮,以保证灯具经常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照明的蓄电池有一定的寿命年限,超出此时间后,必须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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