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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供电系统基本概述

作者: 时间:2020-03-30 浏览次数: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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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力负荷集中的高层建筑或一、二级电力负荷(消防负荷),一般采用单电源或双电源的双回路供电方式,用两个10kV电源进线和两台变压器构成消防主供电电源。

(1)一类建筑消防供电系统 一类建筑(一级消防负荷)的供电系统如图7-1所示。

图7-1 a中,表示采用不同电网构成双电源,两台变压器互为备用,单母线分段提供消防设备用电源。树上鸟教育电气设计师在线教学网络课程!

图7-1 b中,表示采用同一电网双回路供电,两台变压器备用,单母线分段,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向消防设备供电,与主供电电源互为备用,满足一级负荷要求。

图7-1 一类建筑消防供电系统(a)不同电网;(b)同一电网

(2)二类建筑消防供电系统 二类建筑(二级消防负荷)的供电系统如图7-2所示。

图7-2 二类建筑消防供电系统(a)一路为低压电源;(b)双回路电源

图7-2 a表示由外部引来的一路低压电源与本部门电源(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互为备用,供给消防设备电源。

图7-2 b表示双回路供电,可满足二级负荷要求。

消防设备供电系统应能充分保证设备的工作性能,当火灾发生时能充分发挥消防设备的功能,将火灾损失降到最小。

二、消防用电负荷分级

负荷等级的基本概念:指消防用电设备,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程度越大,级别越高)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一级负荷最重要)。包括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卷帘、阀门等设施设备正常和应急情况下的用电。

1. 分级依据

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火灾扑救难度、使用性质和重要性。

2. 一级消防负荷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注意无甲类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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