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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设备检修的分类及内容

作者:成都消防报建 时间:2021-01-27 浏览次数: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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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的目的主要是恢复功能部分及防火防爆部分的作用,保证安全生产。设备检修按每次检修内容的多少和时间的长短,分为小修、中修以及大修三种。

(1)小修

小修是指只对设备的外观表面进行的检修。设备的小修通常一年进行一次。检修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外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局部过热等现象,防腐层、保温层及设备的铭牌是否完好,设备的焊缝、连接管以及受压元件等有无泄漏,紧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础有无下沉、倾斜等异常现象和设备的各种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以及可靠等。

(2)中修

中修是指设备的中、外部检修。中修一般三年进行一次,但是对使用期己达15年的设备应每隔2年中修一次,对使用期大于20年的设备每隔一年中修一次。中修的内容除外部检修的全部内容外,还应对设备的外表面、开孔接管处是否有介质腐蚀或冲刷磨损等现象以及对设备的所有焊缝、封头过渡区和其他应力集中的部位有无断裂或者裂纹等进行检查。对有怀疑的部位应采用10倍放大镜检查或采用磁粉、着色进行表面探伤。若发现设备表面有裂纹时,还应采用超声波或X光射线进一步抽查焊缝的20%。若未发现有裂纹,对制造时只做局部无损探伤检验的设备,仍应进一步做<20%且210%的适量抽检。

设备的内壁如由于温度、压力以及介质腐蚀作用,有可能引起金属材料的金相组织或者连续性破坏时(如脱炭、应力腐蚀、晶体腐蚀、疲劳裂纹等),还应进行金相检验及表面硬度测定,并且做岀检验报告。在对设备的筒体、封头等通过以上检验后,如发现设备的内外壁表面有腐蚀现象时,应对怀疑部位进行多处壁厚测量。当测量的壁厚小于最小允许壁厚时,应重新进行强度核算,并且提岀可否继续使用的建议及许用最高压力。

(3)大修

大修是指对设备的内外进行全面的检修。大修应由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大修的周期至少6年进行一次。大修的内容,除进行中修的全部内容之外,还应对设备的主要焊缝(或壳体)进行无损探伤抽查。抽查长度是设备(或壳体面积)焊缝总长的20易燃易爆设备大修合格之后,应严格进行水压试验与气密性试验,在正式投入使用之前,还应进行惰性气体置换或者抽真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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