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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气压实验条件及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验收 时间:2021-05-17 浏览次数: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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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实验条件及要求

1、试验条件

(1)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2)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

(3)试验用水的水质与管道的冲洗水一致,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L。

2、试验要求

(1)试验的测试点宜设在系统管网的低点。

(2)管网注水时,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缓慢升压。

(3)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5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120min。

3、操作方法

试验前用温度计测试环境温度,对照设计文件核算试压试验压力。试验中,目测观察管网外观和测压用压力表,以压力不降、无渗漏、目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系统试压过程中出现泄漏时,停止试压,放空管网中的试验用水;消除缺陷后,重新试验。

(二)细水雾灭火系统气压实验条件及要求

1、实验条件

对于干式和预作用系统,除要进行水压试验外,还需要进行气压试验。双流体系统的气体管道进行气压强度试验。

2、试验要求

(1)试验介质为空气或氮气。

(2)干式和预作用系统的试验压力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大于0.01MPa

(3)双流体系统气体管道的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80%。

3、操作方法

采用试压装置进行试验,目测观察测压用压力表的压力降。系统试压过程中,压力降超过规定的,停止试验,放空管网中的气体;消除缺陷后,重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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