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道支吊架的安装要求:
1、支架、吊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
4、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应满足要求。
5、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为一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1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宜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另外,机械三通连接时,应检查机械三通与孔洞的间隙,各部位应均匀,然后再紧固到位;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1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