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构配件和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现场检查。消防设施的现场检查包括产品合法性检查、一致性检查和产品质量检查。
1、合法性检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消防产品必须按照或行业标准生产,并经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消防产品的合法性检查,重点检查符合市场准入规定的相关合法性文件,以及出厂检验证明文件。
现场检查的重点是以下市场准入文件:
(1)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应当查验依法取得的强制性认证证书。
(2)对尚未制定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新开发消防产品,应当查验依法取得的技术鉴定证书。
(3)对目前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非新的消防产品,应当对经法定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进行检验。
(4)检查非消防产品的管件、电缆、电线等设备和材料的法定质量保证文件。
现场检查的重点是以下消防产品质量检查文件:
(1)检查所有消防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和其他相关产品的法定检验报告。
(2)检查所有消防产品、管件、电缆、电线等设备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
2、一致性检查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验是防止使用假冒消防产品,降低消防设施建设安装质量的有效手段。消防产品到达现场后,根据消防设计文件、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检查产品铭牌标识、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产品特性等的一致性。
消防产品的一致性检验应按下列步骤和要求进行:
(1)现场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部件的名称、批次、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厂名称、地址、产地等应逐一登记,并与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等核对。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部件的规格、型号、部件配置、数量、性能参数、制造厂名称、地址、产地,以及与消防局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相一致的标志、外观、材料、产品等产品法定检验机构。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部件的规格型号,确保符合法定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的要求。
3、产品质量检验
消防设施设备、构件、材料等产品的质量检验主要包括外观检验、构件组装及结构检验、基本功能试验和灭火剂质量检验。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和部件进行外观检查。
(2)水系统灭火系统(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其设备的结构和运行性能,构件和管件,以及管道的外观和尺寸,以及指定的构件、管件、阀门等。泡沫灭火系统还需按规定对灭火剂进行抽检。
(3)气体灭火系统和干粉灭火系统不仅要根据水系统灭火系统的检验要求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检验,还要检查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充装压力。
(4)对防排烟设施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风机、风道及其部件的外观(尺寸)材质燃烧性能和运行性能;对活动防烟墙、自动排烟窗及其驱动装置的外观和运行性能进行检查,控制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