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设施
根据幼儿园的本身建筑的情况,来确定消防设施的安装。对于多层面积较大的幼儿园、托儿所,应该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一般的幼儿园、托儿所建筑应设置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标准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对于睡房、厨房等重要部位,建议安装独立式烟雾探测报警器,起到警报作用,为组织疏散增加时间。
2、耐火等级
幼儿园、托儿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表明在满足特定要求时可为三四级。一般尽量设置三四级耐火等级,因为必须要考虑到幼儿的疏散比较缓慢需要疏散的时间相对比较长。
多层建筑要严禁设置在二层以上,同时室内装修材料:吊顶、疏散通道地面应为A级。墙面、地面、隔断、窗帘等材料不应低于B1级,其他家具、教学、娱乐设施材料不应低于B2级。
3、安全疏散
幼儿园、托儿所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条。如果设置在民用建筑之内,幼儿园、托儿所部分的疏散楼梯应该独立设置。考虑到幼儿的力量比较小,自救能力差,应尽量采用敞开式疏散楼梯间。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应尽量使用敞开的外走道式设计,此外要尽量避免使用室外疏散金属梯,确保孩子安全。
4、出口设置
幼儿园、托儿所建筑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出口宽度不宜小于1.1m,安全出口的门应向外开启,同时严禁设置门槛。每班活动室或卧室必须有单独出入口。
5、疏散距离
活动室或卧室门至外部出口、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为25m、三级为20m。在袋形走道两侧或尽头的,一二级为20m、三级为15m、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只允许设在首层,疏散距离一般均满足要求。
6、照明和采暖
照明应采用固定灯具,且应加防护罩,以防坠落或砸碎。电气开关、插座距离地面不应小于1.8m。室内暖气片应远离可燃物并有防护罩,以免被覆盖或烫伤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