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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审批关于防烟设施消防设计要求

作者: 时间:2020-04-22 浏览次数: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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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置部位

审查建筑内需要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设置形式

审查防烟系统形式(自然或机械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自然通风

审查楼梯间、防烟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等采用自然通风口的面积、开启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避难层采用自然通风时是否设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外窗或百叶窗,且每个朝向开窗面积是否满足自然通风开窗面积要求。

(四)机械防烟。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送风机--审查送风机选型和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进风口--审查送风机的进风口设置是否按规范要求不受烟气影响;

3、送风口--审查送风口的设置位置、启闭方式控制、送风口的风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风管与风道--审查风管的制作材料、耐火性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同材料风道风速是否满足规范规定;

5、系统计算--审查防烟系统风量计算,其余压值、加压送风量控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送风系统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分段设计;封闭避难层的独立送风系统机械加压送风量是否按避难区净面积确定;

6、联动控制--审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关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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