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成都消防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成都消防验收的基本条件简述如下
1、消防喷淋系统施工调试完成,实现联动;
2、稳压系统及消防泵房喷淋增压泵工作正常;
3、根据验收计划,消防给水系统应提前正式充水,相关给排水设备及管道、水池、水箱在验收日期前应具备相应功能。各专业安装工作提前7-10天左右完成,为消防联动系统创造安装调试联动时间;
4、根据验收计划,与消防系统有关的各联动设备(正压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等)应保证在调试前完成单机试运,避免出现电机反转等问题,执行机构不完善等影响调试进度的;
5、配电室、配电箱、动力控制柜安装调试完毕;
6、楼梯扶手、防火门、闭门器、门窗安装基本完成;
7、完成公共照明、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安装调试,疏散指示灯和应急出口标志灯应确保亮度和方向正确;
8、整体工程基本完成,卫生良好,外脚手架拆除完毕;
9、在消防系统调试、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各相关安装、供货单位应保证现场有足够的技术人员配合调试工作;
10、电气试验机负责各楼层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电柜的负荷;
11、配电柜、带消防的风机控制箱、电梯、卷帘门、门禁等二次接线图2套。
12、排烟风机、正压风机、补风机、防火阀、排烟阀、送风阀试验报告及合格证;
13、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泵接合器试验报告及合格证;
14、消火栓箱、消火栓、消防水枪、消防水龙带试验报告及合格证;
15、湿报警阀、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各种喷头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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