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底边距地面距离宜在2.0m至3.0m之间。
2、标志灯严禁安装在门扇上。顶棚高度低于2.0m时,宜安装在门的两侧,但不能被门遮挡。标志表面应迎面对向疏散方向。
3、标志灯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且凸出墙面不应大于20mm,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安装距离不应大于10m。疏散走道内高位安装标志灯时,两个标志灯间距离不应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4、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试验按钮可安装在远处或用遥控方式。
5、楼梯间内指示楼层的标志灯宜安装在本层墙上。地上首层与地下室合用楼梯时,指示出口的标志灯应安装在首层出口内侧。
6、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标志灯在安装时,标志灯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与疏散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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