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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审批 时间:2023-02-22 浏览次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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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分区的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能保证防火分区中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5m,在走道交叉处或拐弯处应设扬声器.走道末端最后一个扬声器距离璐不大于8m。每个扬声器的功率不小于3W,实配功率不应小于2W。

二、客房内的扬声器设在多功能床头柜上.每个扬声器功率为1W.若床头柜不设火灾消防广播时,则客房的走道设的火灾消防广播扬声器功率不小于3W,间距不大于lOm.

三、工业建筑内设it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嗓声15dB。

四、在空调机房、洗衣机房、文娱场所、车库等有背景嗓声干扰的场所,在其播放范围内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15dB,按此确定扬声器的功率。

五、粉厅、实会厅、咖啡厅、洒吧间、商场营业厅等需要播放背景音乐,其扬卢器与火灾消防广播合用时,则扬声器应按24--3Omt设一个,以使声压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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