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供以下的电梯制造资料:
(一)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二)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四)门锁装置、限遭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五)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空间等应满足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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