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
(2)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3)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②当配水支管同时安装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4)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高与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5)雨淋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
(6)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安装报警阀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7)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宜采用信号阀。不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8)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
②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下一篇:水流指示器的延迟时间可以调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