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安消防_成都消防手续办理,审批报建:180-8018-1848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消防水系统设计调试的一般规定

作者:成都消防验收 时间:2021-08-31 浏览次数:166

分享到:

1、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2、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2)系统供电正常。

(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4)湿式喷水灭水系统管网内充满水,阀门均无泄漏。

(5)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3、调试内容和要求

(1)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水源测试。

②消防水泵调试。

③稳压泵调试。

④报警阀调试。

⑤排水装置调试。

⑥联动试验。

(2)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②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试验进行验证。

(3)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进行。

②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进行。

③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进行。

180-8018-1848